哈尔滨确保10月20日供热质量全面达标
发布时间:2020-09-29
为全力做好冬季供热工作,让百姓安心住上“暖屋子”,22日,哈市召开2020至2021年度供热期全市供热动员大会。依据部署,各热企要确保10月20日前,燃煤储备率达到全年用煤量的50%以上,同时确保10月20日供热质量全面达标。
建设项目延迟影响居民供热?绝不能出现
依据部署,承担供热工程建设任务的供热企业,要锁定时间节点,确保相关工程收尾与正式运行有效衔接。新改扩建工程要提前做好竣工验收和试水试压,确保平稳转入运行,绝不能出现因工程延迟而影响居民供热的情况。各热企要确保10月20日前,燃煤储备率达到全年用煤量的50%以上。
同时,各供热企业要提前做好供热设施设备检修,特别是容易出现故障的环节和部位,要做到应修尽修、早修快修;要重点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必须经过专业部门检测、校验合格,达到安全运行条件后方可运行;要抓好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司炉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今年,为检验新建供热系统运行状况,结合环境保护错峰起炉有关要求,供热企业将抢先抓早,尽快完成供热维修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和系统调试,按时启动供热系统注水试压,提前开展供热系统冷热态调试运行和供热系统平衡调节,确保10月20日供热质量全面达标。
各供热企业将打足提前量,全面做好提前供热各项准备工作,并针对不同时段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初寒期,将重点抓住温炉开栓环节,做到应开尽开;严寒期重点防范设施运行故障,加强热网巡视巡检,预防大面积停热故障;末寒期强化管理,坚决杜绝供热抽条、提前停热等情况。
延期供热、抽条供热、提前停热、质量不达标?严肃处理
今年,哈市将进一步加大供热服务公示制、承诺制的推行力度,各供热企业必须向用户公开服务报修电话、监督电话、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电话和供热质量标准,做到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解决居民群众投诉的问题。
依据部署,各级供热管理部门和供热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机制,切实做好应对严寒天气的各项准备,落实应急措施和应急抢险队伍。各区县要依托大型供热企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应急队伍,确保及时、高效处理突发性重大供热事故。同时,各供热企业要按照《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切实打好供热“蓝天保卫战”。
各区政府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供热企业冷热态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企业的管网检修、燃煤储备、温炉开栓等情况,并按照《供热企业供热质量服务考核暂行办法》,对供热企业进行月度和年度考核,及时兑现奖惩。
各级供热管理部门将加强日常监控,随时掌握供热企业和供热运行动态,重点防范弃烧弃管行为和管网泄漏事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供热监察执法部门将严格执法,对延期供热、抽条供热、提前停热、质量不达标和私自窃热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