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菏泽市:明确2020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18
   日前,山东菏泽市人民政府印发《菏泽市2020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目标2020年全市城区新增集中取暖面积1443万 ㎡;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20.04万户,其中国家试点城市建设计划3.79万户,通道城市建设任务16.25万户;实施农村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51.5万㎡;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752.5万㎡。
《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先城市、后农村,先集中、后分散,先蓄热、后热泵”的总体思路,根据电网实际承受能力确定“煤改电”改造区域。各县区要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2020年工程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验收及各项调试工作,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在农村清洁取暖方面,东明县、甄城县全部滩区迁建共计3.79万户,纳入国家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范围,市级财政按照33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县区,不足部分由县区和用户承担。要求每户建设不少于2个取暖房间。建设标准参照往年煤改电、煤改气、地热、空气源热泵等模式执行。运行补贴参照2019年菏泽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执行。

附《实施方案》全文: